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成则英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非法拘禁的妙用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17-10-13 09:07)    点击:530

今日午休正酣,一口纯正土家话口音的电话响起:“老同学,救救我老公。” 

“冷静点,出什么事儿了?”

“我老公在武陵源风景区拉客,被城管抓走了。”

“景区拉客很正常,城管怎会随便拘禁公民呢?在我们国家,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”

“我没骗你,我老公真的被城管带走了。”“发了羁押文书给你没有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那恭喜你,你可以小赚一笔了。”

“别说风凉话啦,老同学,你快点救救我老公吧。”

“在我们国家,城管不具有羁押公民的权力。如果城管这么做了,那么构成了行政违法;如果城管将公民羁押超过24小时,那么就涉嫌非法拘禁了。现在你的老公被城管带走了,24小时之内,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,申请行政赔偿;超过24小时,你可以让城管“脱衣服”,并申请国家赔偿。你可以把这个利害关系说给城管大队长知晓……

 

半小时后,同学激动地电话告知:老公已经被放出来了。

什么是非法拘禁,对城管有此妙用呢?

 

从概念上来说,就是用拘押,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,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。

 

从犯罪构成来说:

1,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;

2,犯罪的客观方面是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;

3,犯罪的主体,可以是一般公民,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;

4,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。

 

从量刑上说:

1,一般情况下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2,如果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3,如果致人死亡的,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4,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,则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。

5,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,从重处罚。

6,为了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,按照本罪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。

 

从立案标准上来说:

1、非法拘禁持续的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;

2、是否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,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;

3、非法拘禁他人,并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行为的;

4、非法拘禁致人死,伤残死亡,精神失常的;

5、为了讨债(不区分债的合法与否)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,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;

6、司法工作人员,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。

 

举个案例来说:七夕节那天,织女在水塘洗澡,途径的牛郎把织女的衣服抱走了,这种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。因为牛郎将织女的换洗衣服拿走,使织女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水塘,这是使用了无形的方法实施了非法拘禁,这种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。

 

 

连牛郎都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,何况是城管?说好的小赚一笔就算了,不追究了。

 

 

 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成则英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婚姻家庭  债权债务  刑事辩护  合资合作  合同审查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成则英律师,成则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成则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67736223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成则英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沙律师 | 长沙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成则英律师主页,您是第1610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