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成则英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如何通过善意取得获得动产的所有权

分类:生活随笔    时间:(2017-06-06 11:46)    点击:554

基本案情:王某与马某合伙开了一家网吧,协议约定,王某提供价值10万元的电脑设备,马某提供经营场所,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,二人共负盈亏。后来网吧出现了亏损,两人发生了矛盾。马某利用王某到外地出差的期间,将网吧全部电脑设备以8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第三人齐某,齐某当日支付了8万元,并将全部电脑搬走。王某得知真相后,拿着合伙协议要求齐某返还电脑,双方遂诉至法院。最后,法院认定齐某基于善于取得获得了电脑的所有权。

理论依据: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
1,转让人需现实的掌控该财产,且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权利。

2,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受是善意的。

3,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。

4,应当登记的已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实际交付。

5,转移的财产须是法律容许的动产或不动产,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。

案情分析:在本案中,齐某之所以能够基于善意取得而获得电脑的所有权,是因为其购买电脑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。

 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成则英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婚姻家庭  债权债务  刑事辩护  合资合作  合同审查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成则英律师,成则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成则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67736223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成则英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沙律师 | 长沙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成则英律师主页,您是第16078位访客